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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

发布人: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/10/05    浏览次数:315
初审:何丽婵 复审:王彤 终审:朱丽莉
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全体同学:
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(2007)91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珠海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审原则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,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审议,确定最终评选出邹菲等60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(详见附件)。

名单公示期自2023年10月5日至2023年10月7日17点。如有异议,请到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反馈。

反映问题须实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


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附件: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名单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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